來信:
之前提過老舊小區舊改遺留問題的工單,后經住建局工作人員反饋:新華園小區第十棟屬于舊改范圍內,至于第十棟小區背街外立面為何不做改造,其中原因由于新華園小區在改造過程中一樓門面違建無法拆除,導致小區工期延后,最終違建未拆除,導致十號樓背街面不具備施工條件。后經咨詢得知,“違建拆除”一直都是辦事處分配到社區去協調溝通的,所以此工單訴求在于:希望咸寧市咸安區浮山辦事處,能派人與違建方溝通拆除違建物,具體違建物情況,已附圖片說明,謝謝。
來信時間:2020年11月10日
回信:
經浮山辦事處長安社區調查,現將有關情況回復如下:關于居民反映新華園小區十棟樓下違建物拆除事宜,我社區工作人員已到現場查看,10棟1樓門面后院確實存在建有擋雨棚情況。工作人員與擋雨棚所屬居民溝通得知,該擋雨棚先后建成于5-10年前,主要作用是為了防止樓上高空拋物隨意倒水等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。目前工作人員已將需要拆除違建,進行老舊改的情況向居民說明,居民十分樂意進行老舊改,同意有必要時會配合拆除擋雨棚,但是需要老舊改項目啟動后才能拆擋雨棚。就此情況社區工作人員已致電向當事人解釋,陳女士表示理解,特此回復!
浮山辦事處?2020年11月16日